关于所有未期满支取的定期存款的修订条款和条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2-02
亲爱的顾客,
谨此通知,从[2019年2月28日]起,对于未完成其各自定期存款完整任期的所有现有,续约和新存放的定期存款的未期满支取,将受到以下修订条款:
定期存款存放或更新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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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日期 |
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条款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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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8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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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8日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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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期满支取须遵守以下[现有]条款: a)在未完成其各自的完整任期的任何1个月,2个月或3个月的定期存款任期内,不得支付利息;
b)对于任期超过3个月的定期存款,若在前3个月进行未期满支取,则不得支付利息; c)除上述(a)及(b)项所述情况外,如果已完成和满足月份的定期存款合约利率,则在其到期日前支取,应付的利率应为一半(1/2)。 |
从2019年2月28日起 |
任何未期满支取将不获支付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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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2月28日起 |
从2019年2月28日起 |
任何未期满支取将不获支付利息 |
欲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我们的客户经理或到访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我们将很乐意为您提供帮助。
感谢您的支持。
如果英文文本或本通知的任何其他版本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冲突或含糊,则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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