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等相关税法法规要求,我行作为理财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应就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缴纳增值税。为了充分披露增值税对理财产品的影响,我行现对“乾元”量化精选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书和产品说明书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纳税义务
本理财管理计划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本理财管理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由中国建设银行申报和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税款从本理财管理计划资产总值中扣除。
2.税收风险
中国建设银行暂不负责代扣代缴客户购买本理财管理计划所得收益应缴纳的各项税款。若相关税法法规规定理财管理计划管理人应代扣代缴相关税款,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则客户面临其取得的收益扣减相应税费的风险。
此外,税收法规的执行及修订可能对本管理计划投资运作等过程中需缴纳的相关税费产生影响,可能影响客户收益,甚至造成本理财管理计划净值跌破面值。
3.管理计划估值
由于增值税税款计算和纳税申报以季度为单位,与理财管理计划估值期不完全同步,可能导致估值日增值税和相关附加税费金额计算结果与季度末计算并实际缴纳给税务机关的税款金额存在差异,进而导致理财管理计划净值无法准确反映管理计划在估值期的价值,该情况不属于估值错误。
原“乾元”量化精选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书和产品说明书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4日